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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南大学博士后项目资助经费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博士后流动站及相关博士后:

  为了加强我校在站博士后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湖南省科研计划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项目经费使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博士后项目资助经费主要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般资助项目、湖南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湖南省计划外招收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项目、中南大学博士后科学基金。

二.博士后项目资助经费只能用于博士后科研工作,包括以中南大学在站博士后身份购置仪器设备、出版学术专著、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参加学术会议会务和差旅、购买和复印博士后研究工作所需图书资料、购买实验材料、支付样品测试费、科技查新费、安装使用宽带网络、国际合作与交流、专家咨询和劳务费等方面的开支。劳务费用于支付参与研究过程且没有工资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

  三.博士后项目资助经费的审核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及合作导师指导小组组长两人签字后予以报销。资助经费购买大件设备需根据博士后科研工作和实验室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购买,用博士后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等物品属于国家财产,应按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到学校资产处办理资产验收手续后方可报账,资助金获得者应当根据课题任务书计划和预算范围以及项目规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经费,严格按学校财务程序办理报账手续,不能用于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无关的开支。

四.博士后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须在站内使用完,博士后因故退站或期满出站到其他单位工作,在站期间尚未使用完的剩余经费,退至学校博士后总帐,固定资产均需退还学校建帐单位,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学校对博士后项目获得者取得的科研成果享有相应的权益。博士后项目获得者在国内外发表有关论著时,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中南大学,并应根据项目资助的不同情况,标注“××××资助项目”。

请博士后所在单位督促执行并请各位博士后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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