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设站单位及在站全职博士后: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 2026 年度湖南省人力资源培养开发项目(专业技术类)的通知》(湘人社函〔2026〕45 号,附件1),现就开展湖南省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资助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站非在职博士后,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须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规模,召集方为专业行业协会、学会,或由国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发起;已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且为论文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全职博士后,在2026年6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1.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资助申报表(附件2);
2.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含中/英文翻译件);
3.会议论文录用通知或投稿证明(须为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4.能证明英语或其他所需语言能力的相关材料;
5.个人学术简历及学术交流情况说明(500字左右)。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各二级单位审核申报人选材料,并于2026年6月6日前将已签字盖章的《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资助申报表》及上述其它材料一起提交至博管办。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对象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项目须在获资助当年度完成,并按规定使用资助资金,项目结项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相关总结材料。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资助需提交会议邀请函、学术会议现场照片、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已提交的会议论文或其他支撑材料等。
(三)严格按照湘人社规〔2025〕16 号文件规定的资金用途开支经费,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36815
电子邮箱:csubgb@csu.edu.cn
附件:1.湘人社函〔2026〕45 号
2.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资助申报表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