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设站学院、新进站博士后及相关博士: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湖南省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62 号)(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21 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湖南省引进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为贯彻落实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 2021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6 号)精神,提升湖南省博士后国际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助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管办批准,从 2021 年起实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湖南省引进项目(下简称“湖南省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
该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且在湖南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全国博管办、省人社厅、博士后设站单位分别按照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承担资助经费,连续资助2 年,合计资助 60 万元。资助经费用途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1年度拟进站或新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近 3 年内(2018 年 5 月 1 日以后)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 150 名的高 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 150 名(以当年度最新上 海 软 科 世 界 大 学 学 术 排 名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 U.S.News & World Report 等为参考)。对与我省有项目合作关系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一般为本国排名前 5 的高校。
(四)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不少于 20 个月,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在设站单位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申请人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六)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七)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八)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九)符合上述条款的,在本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新进站未满 6 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也可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按照《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湖南省引进项目申请表》(附件2,简称《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信息。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申请表及以下证明材料纸质版(证明材料需加封面、目录,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送交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csubgb@csu.edu.cn: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英文水平证明;
2.博士学位证书或学位证明(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件; 4.博士毕业学校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等材料。
(二)学校推荐
1.推荐人数为2人,其中须含1名外籍博士后。
2.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慧媛
联系电话:88836815
联系邮箱:csubgb@csu.edu.cn
地址:中南大学校本部一办公楼304-2办公室
附件:1.湘人社函〔2021〕62 号
2.申请表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