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15号),为不断优化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布局,现就开展2026年度新设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试点开展新设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
(一)专业范围
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的14个学科门类中的117个一级学科,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但尚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目录见附件1)。
(二)新设条件
1.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需具有经教育部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含国(境)外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有在读博士生。
2.具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博士生指导教师。
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研究项目。
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充足的科研经费,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5.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支持符合条件的交叉学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审核增设的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领域需与学科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一级学科相对应,并选择该一级学科进行申报。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2031年3月。
二、新设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试点)
(一)专业范围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工学、农学学科门类中可授予博士专业学位的12个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具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工程类)目录见附件1。
(二)设站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学位类别的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并已有在读博士生。
2.申报单位已设立至少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已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
3.具有一定数量的在工程技术领域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丰富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时应选聘一批企业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建立校企双合作导师队伍。
4.在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攻关能力与工程实践研究基础,具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近5年内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企业横向合作项目等。
5.与相关领域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重点企业已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能够联合招收培养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
6.申报单位与联合培养企业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良好的技术研发平台和充足的科研经费,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技术创新性和工程实践价值,并能够共同制定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侧重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和工程实践成果的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考核评价方案。
7.能为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8.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须在联合培养企业开展不少于一年的研究工作。
9.全校限申报一个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新设站二级单位申报
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附件2)或《申请新设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点)申报表》(附件3),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电子版发送至csubgb@csu.edu.cn。
(二)学校初审
聘请相关专家初审各二级单位申报材料,于4月20日前反馈初审意见。
(三)申请新设站二级单位报送材料
于4月21日-4月25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官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流动站新设站”专项入口,按照“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在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博管办(一式两份)。
(四)学校报送
于4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工作要求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增设,是全面落实中央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部署的要求,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请符合增设申报条件的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申报工作。
2.请申请设站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网上申报材料须与经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申报材料内容不得涉密,如有涉密需做脱密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慧媛 刘华森
地 址:中南大学校本部一办公楼304-2
电 话:0731-88836815
2.申请新设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3.申请新设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点)申报表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