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号)(附件1)通知,为做好我校博士后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2年1月1日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我校共计30个流动站(附件2)需参加本次评估,具体为:冶金工程、矿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力学、统计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特种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哲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评估组织
本次评估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部署;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承担咨询、核查、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各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评估工作;各设站单位具体实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与自查等工作。
三、评估工作安排
(一)数据采集与自查阶段(2025年2月20日—3月20日)
1.请各流动站所在二级单位做好以下工作(3月10日前):
(1)下载并填写好《评估调查表》(附件3),填报内容包括“科研环境、管理服务、生活保障、学术交流、人才成长、博士后成果与运用、亮点和创新点”等;
(2)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home),点击“博士后工作评估”进入系统(登录用户名/密码与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相同),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① 点击“①完成评估调查表”,根据线下已填好的《评估调查表》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
② 点击“②分配合作导师账号”。根据数量要求(共建流动站由牵头学院分配合作导师数量给各共建学院,共建学院将拟参加调查问卷的合作导师信息报给牵头学院)添加博士后合作导师账号(合作导师登录账号由设站单位统一分配后通知合作导师),组织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博士后工作评估”系统,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
*说明:综合评估期内,如招收博士后人数大于或等于5人时,分配账号不得少于5个;招收博士后人数小于5人时,按实际在站人数分配(,各流动站分配合作导师账号数参见附件2,客座或兼职合作导师不可分配)。
(3)组织本单位在站和出站时间不满6个月(截至2025年3月20日)的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
(4)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撰写“自查总结报告”,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价表”(见附件4)。自查总结报告、博士后工作评价表和评估调查表(附件3)经流动站所在二级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PDF版)并汇总压缩,于3月10日前打包发送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邮箱(csubgb@csu.edu.cn)。
2.学校核查(3月11日-3月20日)
(1)数据整理及反馈。对各参评流动站提交的材料和数据进行复核,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二级设站单位。各二级单位依照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2)整理汇总各流动站的相关材料,客观、公正地综合评价各流动站并上报相关材料。
(二)数据整理与核查阶段(2025年3月21日—6月20日)
1.实地检查。湖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参评设站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参评设站单位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博士后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
2.数据反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博士后招收情况、博士后科研项目情况、博士后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博士后人员、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并组织专业科技信息机构,对采集的博士后科研成果数据进行检索、查证。
3.评价汇总。省博士后主管部门根据设站单位评估数据反馈情况和平时开展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上报评价意见。各地评价上报的优秀等次流动站、工作站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参评设站数量的15%,良好比例不超过55%。
(三)数据统计与评定阶段(2025年6月21日—8月31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评估数据,统计、计分、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会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在此期间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
四、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评估不合格的流动站将根据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设站。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附件5)数据中“招收选拔”、“培养使用”、“成果产出”三项一级指标中的大部分数据,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要参评单位填报。
2.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请按期完成数据采集及系统填报,逾期评估系统将不再开放。
3.多个学院(附属医院)共建同一流动站(附件2),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设站学院(附属医院)自行组织本单位在站和出站时间不满6个月(截至2025年3月20日)的博士后人员补填相关内容。
(2)牵头学院在评估系统中统一分配本共建流动站合作导师账号,并组织合作导师登录系统填报调查问卷。
(3)共建学院将线下填好后的《评估调查表》提交给牵头学院,由牵头学院汇总相关数据后在系统里填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老师 钟老师
联系电话:88836815
电子邮箱: csubgb@csu.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2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号)
2.2025年中南大学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览表
3.评估调查表
4.博士后工作评价表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
中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