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2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师资博士后:
根据《中南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中大人字[2012]52号)及《“2+6”师资博士后协议》的要求,师资博士后人员满两年时需接受相关考核,现就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3月30日期间进站的师资博士后人员。
二、相关说明:
1)主要考核师资博士后进站后,以中南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学院为第一单位所完成的工作业绩。
2)我校与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师资博士后,考核内容参照企业要求,考核结果由工作站及流动站考核小组专家评定;我校与湖南省博士后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及其他省属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师资博士后,按学校要求进行考核。
3)本次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以上者,与学校签订的《新进教学科研人员首次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同时师资博士后身份变更为其他类博士后身份,出站后离开中南大学。
三、考核步骤:
1) 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按考核要求给出评分结果。
2)合作导师、流动站设站学院负责人及青年教师隶属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给出考核意见。
3)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复核各学院上报考核结果后,在校博士后网站公示。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1)上报材料:
《中南大学博士后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叁份)及成果复印件(两份)
(《考核登记表》可从校博士后网站下载)
2)第五批师资博士后两年期考核工作时间表:
博士后向流动站所在学院递交考核材料 |
流动站所在学院向校博管办递交考核结果及材料 |
校博管办完成复核工作,网上公示考核结果时间 |
未达到考核要求博士后到博管办办理转身份手续 |
2015年 12 月 18 日前完成 |
2015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 |
2016年 1月 10日前完成 |
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 |
注:若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本次考核不合格。
特此通知
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5年 11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