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设站学院(医院)及相关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精神及《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附件1),为做好2024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按照博士后日常经费有关管理办法,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A、B、C 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对获资助人员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
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 A、B、C 三档,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 10 万元,B 档资助标准为每人 6 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 4 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要求
(一)自 2023 年起获得国资计划(A、B、C 档)资助的人员均需申报,未完成申报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二)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参照《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书(模板)》(附件2),一般在从事本站博士后工作18个月至24个月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版块申报并提交(系统将于2024年3月5 日开放),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一般应于在站时间满 3 年前完成申报。
(三)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且须在出站前进行申报。
三、遴选方式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定期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资助人员并印发通知。
四、评分标准
序号 |
指标项 |
评价内容 |
分值 |
1 |
科研成果 (30 分) |
获国资计划资助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水平 |
30 |
2 |
科研业绩 (70 分) |
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 |
10 |
研究成果的创新性 |
30 |
||
研究成果的科学意义 |
15 |
||
研究成果的应用和前景 |
15 |
五、有关要求
(一)2024 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专家评审工作拟于 9 月启动,年底前公布获资助结果并拨付资助经费。资助经费将一次性拨付至获资助人员申报所依托的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一次性拨付至获资助人员(含已出站人员)。
(二)请相关设站学院(附属医院)及时通知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有关要求,提醒相关人员及时申报,并在系统中审核提交。
六、联系方式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5012
中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钟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36815
电子邮箱:csubgb@csu.edu.cn
附件:
1.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
2.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书(模板)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