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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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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5-07-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是在学校党委、 行政指导下, 在学校人事处领导下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热爱祖国; 团结全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加强学术交流, 活跃学术气氛, 增强学科渗透, 促进相互了解, 使博士后研究人员形成一个具有坚强凝聚力的整体;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拓创新, 为将中南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知名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积极鼓励和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开拓、 创新的精神, 在各自的学科领域不断发展,不断进取, 并始终处于学科发展前沿。 使博士后研究人员成为思想素质高、 学术造诣深、 创新能力强的优秀高层次人才, 在教学和科研中发挥重要作用。 

2.组织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广泛开展学术交流, 介绍各自的最新研究成果, 把握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并促进学科交叉与学科渗透,发挥多学科人才优势, 开展跨领域、 跨学科的科学研究, 使博士后研究人员早出成果、 多出成果、 出大成果。 

3.发挥博士后人员高层次的人才优势, 广泛开展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 为加速科技成果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努力。 

4.加强同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 青年科协之间的联络与交流, 使博士后研究人员努力成为大学生、研究生的表率,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坚定热爱专业、 献身科学的信念。 

5.发展同各兄弟院校博士后的友谊与合作,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 扩大本会的影响,并积极组织和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6.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博士后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沟通与增进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与博士后之间的联系。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经批准进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承认本会章程, 并愿意承担本会义务者, 自动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在本会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并获得有关资料; 

4.要求本会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5.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 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关心国内外大事, 热爱祖国、 热爱学校; 

2.遵守本会章程, 执行本会决定, 关心本会工作, 参加本会活动; 

3.精诚团结, 加强合作, 树立集体荣誉感, 增强整体凝聚力。  

第三章 组织形式及职责

第七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八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 全体会员大会每年举行1-2次。其职责是: 

1.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工作; 

2.听取和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和通过有关协议、 倡议; 

4.收集和处理会员递交的提案; 

5.选举产生本会新一届理事会; 

6.修改本会章程。 

第九条 本会的日常工作由理事会主持,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全体会员大会的决议; 

2.履行本会的工作任务, 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第十条 本会理事会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3人, 秘书长1人, 副秘书长1-2人。  

第十一条 本会的名誉会长及顾问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后聘请。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1.学校拨款; 

2.会员缴纳会费; 

3.本会举办的各种事业收入; 

4.有关部门及单位赞助。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

二 ○○ 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