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博士后工作评估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全校32个流动站均需参加评估(2023年新设的“环境科学与工程及中国语音文学”两个流动站,只报相关评估材料,不定考评等级)。
二、评估内容
近五年(2019年以后)博士后站点建设情况、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情况、博士后科研项目开展情况和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等情况(具体评估指标详见附件1)。
三、评估结果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评估结果将作为各设站单位申请省市博士后资助、专家推荐、申报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安排
(一)科研成果信息采集
各设站学院(医院)组织评估期内出站、在站博士后(含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填报《中南大学博士后成果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收集相关辅证材料(论文提交首页、科研项目提交立项通知或立项文件、已授权专利提交专利权证书、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成果转化提交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二)设站学院(医院)自评
1.扫描《关于开展全省博士后工作评估的通知》(附件1)中“博士后评估工作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准备需填报的相关材料。
2.自查评分
根据《2024年评估指标自查评分表》(附件3)列出的评估三级指标及计分办法自查并赋值。
3.撰写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内容需包括站点概述(示例见附件4)、博士后政策措施、博士后培养特色做法、突出的科研成果、优秀博士后代表、自评结果等。
4.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扫描“博士后评估工作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填报相关工作情况,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三)材料提交
请各设站学院(医院)于2024年11月18日前,将博士后成果信息汇总表、评估指标自查评分表、自评报告、博士后站点情况介绍、在站博士后科研(1-2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介绍,出站、在站博士后创业典型案例(1-2个)介绍等,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后,送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一办304-2);上述电子版材料连同辅证材料电子版请按“流动站+内容”命名(如“冶金工程+评分表”),设站学院(医院)将所有电子材料打包按“单位+流动站”命名发送至csubgb@csu.edu.cn。
五、其他要求
1.请各设站学院(医院)要高度重视博士后评估工作,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把评估工作作为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
2.各设站学院(医院)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同时,重视安全保密工作,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无涉密内容。
3.多个二级单位共建同一流动站(见附件5),由牵头单位及各共建单位共同完成本次评估工作。各共建单位按上述第四项要求,完成本单位的自评工作(除系统填报上传外),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给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汇总相关材料后,填报本流动站的自查评分表,自评报告,并扫描“博士后评估工作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汇总填报相关工作情况。
联 系 人:胡岚 钟慧媛
联系电话:0731—88836815
E-mail: csubgb@csu.edu.cn
附件:1. 关于开展全省博士后工作评估的通知
2. 博士后科研成果信息采集汇总表
3. 评估指标自查评分表
4. 站点介绍示例
5. 共建流动站信息一览表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