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设站学院(附属医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南大学博士后分类资助实施办法》(中大人字【2020】1号),为进一步激发博士后创新活力,遴选表彰一批优秀博士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 年博士后“学术交流月”活动及第三届“升华博士后”推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学术交流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二)参加对象:拟申请“升华博士后”的在站博士后及自愿参加的其他博士后。
(三)活动形式:申请人根据研究计划就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思路、进展、成果等开展一次学术报告,并在学院网站或以墙报、易拉宝等各种形式展示申请人的研究成果。
(四)活动组织:各学院(附属医院)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举办“学术交流月”活动。活动方案包括学术报告的具体举办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及评议规则等。学院(附属医院)可单独组织,也可与其他学院(附属医院)联合举办。各学院的学术交流报告会公告请提前一周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公示。
(五)学术报告评价:举办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专家对学术报告开展评议,评议规则由学院制定。
二、“升华博士后”的申请及推选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为至申报截止日,进站满一年且不足3年的在站全职博士后。申请人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及突出的科研成果。
(2)参加本年度学术交流月活动,学术报告获“优秀”等级。
2.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院(附属医院)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站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
(2)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国际交流项目(不含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
(3)在站期间发表了高水平科研论文或实现高价值科技成果转化等;
(4)取得其它突出业绩。
(二)学院(附属医院)推荐指标
1.各设站学院(附属医院)按照不超过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人数的20%确定推荐指标控制数,不足1人的按1人核定(参见附件1)。各单位在推荐指标控制数范围内推荐,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推荐。
2.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的人员申报“升华博士后”,可不受上述推荐指标限制。
(三)学校评选指标
按照不超过上年度进站全职博士后总量的5%,确定学校评选指标为11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入选者指标单列。
(四)推选流程
1.个人提交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附属医院)提交:
(1)中南大学“升华博士后”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表所涉业绩的原件及复印件(代表性成果不超过5项,原件交学院审核后返回);
(3)中南大学升华博士后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2.学院(附属医院)组织推荐。
(1)审核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各类业绩材料;
(2)组织召开申请人学术报告会,组织专家小组对各申请人的学术报告现场评议;
(3)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及学术报告等级确定推荐人选报人事处。
3.学校组织遴选,确定入选人员。
(五)入选人员待遇
1.入选者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申请留校可不受本校来源比例限制。
2.为入选者颁发“升华博士后”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金。
3.入选者享受博士后B类资助(已获B类及以上资助者除外)。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附属医院)于2023年6月5日前将活动方案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发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邮箱(csubgb@csu.edu.cn)。
(二)请各申请人将申请表及业绩材料复印件分别装订,于2023年6月30前提交至设站学院(附属医院)。
(三)各学院(附属医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升华博士后”的推选工作,请于2023年7月3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及推荐人选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一办公楼304-2室)。
联系电话:0731-88836815
联 系 人: 钟慧媛 刘庆膂
附件:1.各学院符合申报条件人数及推荐指标汇总表
2.中南大学升华博士后申请表
3.中南大学升华博士后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