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http:// www.chinapostdoctor.org.cn),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现就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以下简称“引进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两年,引进人员应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引进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引进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二.申报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三)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四)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五)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六)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七)此前未获得过本项目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博士后项目资助。
(八)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九)2018年1月1日之后进站的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按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11月5日前完成网上申请的上传,11月5日提交《中南大学推荐“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候选人报名表》一份(见附件)及其他纸质申报材料到我办。
(三)我办审核汇总后报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元敏
电 话:88836815
地 址:校本部一办304室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