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7号)(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网)文件精神, 现就我校开展“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说明
(一)申请人须为2018年度拟进站或新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国内全日制博士,2018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且于2017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1周岁(1986年3月20日后出生)。
(二)“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及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详见附件。
(三)申请人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四)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六)申请进入我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超过30%。
(七)申请材料需设站学院(附属医院)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设站意见”一栏填写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
三、申报流程
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7号)(见附件)文件要求准备申请材料,2018年2月6日后网上可提交申请材料,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
四、其他
本计划对于我校吸引更多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有重要的作用,请各设站学院(附属医院)积极物色联系候选人,动员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联系人:周元敏; 联系电话: 0731-88836815 ;地点:一办304室
附件1: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博管办〔2018〕7号)
附件2、附件3:申报相关附件
特此通知
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