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见附件)的要求,现将申报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要求说明如下:
一.资助金额:一等8万;二等5万。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二)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三)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四)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具体要求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的检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检验码一致。
(二)“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三) 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四、提交材料
(一)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交我办。
(二)《申请书》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由流动站所在学院统一签字盖章,《专家推荐意见表》需加盖专家所在学院公章。
(三)网上提交:2017年 9月4 日前。
(四)纸质受理:2017年 9月 4 日全天,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纸质材料地点:一办304室
联系人:周元敏; 电话:88836815
特此通知
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附件1:《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