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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要求,全国博士后管委办与香港学者协会2017年继续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香江学者计划”,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现就申报该项目候选人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简介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7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我校申请本项目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校在站博士后、教学科研人员或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二)应届或新近(一般三年以内)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 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
    4、单位学术技术人才重点培养对象。

    (六)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科技、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七)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八)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过合作导师和所在博士后站同意;本校教学科研人员还须征得所在二级单位同意,外单位教学科研人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岗位需求

根据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目录(附件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37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之后再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时间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提交《中南大学推荐“香江学者计划”报名表》一式1份(附件)。

申请人请将以上(二)、(三)项纸质材料于37日前交我办,网上申请也请在37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元敏

话:88836815

址:校本部一办304

特此通知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