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师资博士后:
根据《中南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中大人字[2012]52号)及《“2+6”师资博士后协议》的要求,师资博士后人员满两年时需接受相关考核,现就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期间进站的师资博士后人员。
二、相关说明:
1)主要考核师资博士后进站后,以中南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学院为第一单位所完成的工作业绩。
2)我校与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师资博士后,考核内容参照企业要求,考核结果由工作站及流动站考核小组专家评定;我校与湖南省博士后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及其他省属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师资博士后,按学校要求进行考核。
3)本次考核结果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者,即视为已取得进入青年教师培养阶段资格,应及时提交《申请进入中南大学青年教师培养阶段申请表》;同时,可以师资博士后身份出站或申请延长博士后研究期限一年。
4)本次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以上者,与学校签订的《新进教学科研人员首次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同时师资博士后身份变更为统招博士后身份,出站后离开中南大学,自行择业。
三、考核步骤:
1) 由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
2)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材料交各学院按相关考核要求评分。
3)合作导师及流动站设站学院负责人审核。
4)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复核后在校博士后网站公示考核结果。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参加考核的博士后认真填写《中南大学博士后人员考核登记表》(可从校博士后网站下载),将《考核表》(一式叁份)及成果复印件(两份)于2015年11月5日前交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校本部一办304#),无特殊理由逾期不交材料者视为本次考核不合格。
特此通知。
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