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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招收外籍和留学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及博士后合作导师: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博管办[2015]2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招收博士后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主要是资助部分优秀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工作,工作期限两年。    

二、资助名额及额度    

2015年度全国博管办下达我校资助计划名额5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人民币。其中,国家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引进单位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经费用于在华期间的生活开支和科研经费。    

二、招收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近一年内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3、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4、保证在中南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5、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三、选拔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由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选拔。    

四、申请时间    

国际交流引进计划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上半年须于7月1前、下半年11月1日前,报送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8836815;联系人:周元敏;地址:校本部一办304室    

特此通知。    

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